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计划
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专家委员会的中文名称为: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STP computer Graphics Expert Committee,委员会缩写为:CSTP cgp ·EC;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10层教育发展中心;省委员会:省级专家委员会信息见附件。
(二) 专家委员会性质:
是由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计划运维管理中心联合行业专家、教育专家、一线教师及Adobe®技术专家,为学历教育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产业园区等创意类人才的培养,以及教育机构师资水平的全面提升,而发起的学术性、研究性、行业性民间组织。
(三) 专家委员会的宗旨:
基于Adobe、Corel、Autodesk、Robert McNeel &Assoc、VR等核心技术,为中国数字媒体技术创意产业生态全面升级和教育行业师资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全面强化,培养更多专业型、实用型、技术型的高端人才,提供科学、专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 专家委员会领导机构:
专家委员会接受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计划运维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督。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专家委员会职责
(五)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 积极参与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计划,并成为该计划的核心成员,为该计划的升级、完善、宣传、推广,发挥自己非凡而卓越的才华,做出重要而显著的贡献;
2. 基于Adobe、Corel、Autodesk、Robert McNeel &Assoc、VR等核心技术,针对职业教育的新特点和发展趋势,研讨、探索符合二十一世纪专业型、实用型、技术型高端人才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
3. 基于Adobe、Corel、Autodesk、Robert McNeel &Assoc、VR等核心技术及行业应用,研究、探讨和总结,科学有效的实训教育体系;
4. 参与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计划针对数字媒体技术创意设计产业人才的需求,规划和设计与之匹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体系;
5. 受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维管理中心委托,设计、策划、组织和举行各类设计大赛;
6. 受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维管理中心聘请,承担大赛评委会工作;
7. 受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维管理中心聘请,为Adobe创意大学计划编撰出版设计相关的典籍、书刊等出版物;
8. 管理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委员,发起、组织和举办各项组织活动;
9. 受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维管理中心委托,承担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章程修订、换届、改选及委员资格标准的审定;
10. 其他与Adobe创意大学计划相关的业务
第三章 专家委员会委员
(六)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七) 专家委员会完全由个人会员组成;
(八) 申请加入专家委员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承认专家委员会的章程;
3. 有加入专家委员会的意愿;
4. 参加专家委员会主办的工作会议、大赛及相关活动是资格年审延续委员资格的条件;
5. 参加专家委员会主办的学术论坛、研讨会,是资格年审延续委员资格的条件;
6. 具备6年以上设计产业或教育行业从业经历,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或教育实践经验;
7. 多次市级以上或相关行业的获奖经历;
8. 某专业领域或教学领域的佼佼者、领导者。
(九)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填写并提交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 经省级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初审,并报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维管理中心审核通过;
3. 签署《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承诺书》;
4. 由中国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颁发《委员聘书》。
(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参加专家委员会活动的权利;
3. 有优先获得专家委员会服务的权利;
4. 有对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十一)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专家委员会的章程和决议;
2. 维护专家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3. 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主办的相关活动;
4. 按规定时间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工作会议。
(十二)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聘书。会员1年内不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
(十三)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的,经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本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大会提出申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十四) 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十五) 专家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
3. 审议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4. 决定终止事宜;
5. 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六)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才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由实际到会人数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十七) 会员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Adobe公司或Adobe创意大学运维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2年。
(十八)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十九)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责是:
1. 召开会员大会;并向其作出工作报告;
2.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3. 选举和罢免副秘书长;
4.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5. 决定下属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6. 领导本专家委员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7.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 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 专家委员会主任是本专家委员会的最高领导人。专家委员会的最高领导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业内有良好的个人信誉;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德高望重的行业或教育专家。
(二十一) 专家委员会主任行使以下职权:
1. 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及秘书处会议;
2. 检查会员大会、秘书处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专家委员会参加和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十二) 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责:
1.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
2. 协助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3. 代表本团体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二十三) 专家委员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章程规定的原则,制定会议制度、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团体规章制度等规章制度,由会员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二十四) 专家委员会经费来源:
1.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维管理中心提供;
2. 捐赠;
3. 社会机构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5. 利息等增值收入。
(二十五) 专家委员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二十六) 专家委员会依法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十七) 专家委员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社会捐赠和其他资助的,应当尊重捐赠、资助人的意愿并向社会公布。
(二十八) 专家委员会的合法财产受政府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十九) 对专家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
(三十) 专家委员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管中心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三十一) 专家委员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终止协议。
(三十二) 专家委员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管中心审查同意。
(三十三) 专家委员会终止前,须在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管中心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三十四) 专家委员会经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三十五) 专家委员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运管中心的监督下,按照CSIA中国软件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职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专家委员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2016年12月15日
